新加坡特色的法治
很多人提到新加坡时总是提及它的法治,事实上,新加坡的法治是与西方或者东方日韩港台等的法治截然不同的,新加坡法律体系是一党独大之下建立起来的,立法权对行政权甚至不是一种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这一点,从它宪法的频繁修改就可以看出来。独立33年后,即截至1998年,新加坡宪法修改了39次,如果你觉得中国的宪法修改频繁,就看看新加坡,相比之下中国的立法者已经很隐忍了。
这样修出来的宪法是体现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而不是确认个人权利的,换句话说,这与布坎南那种设计立宪的区别是很大的。新加坡宪法并不把人权看做绝对权利,首先数量上规定的权利有限,绝大多数都是消极权利,宪法不但不规定怎么保护私有财产,还反倒曾有“政府应有取得、持有和处分任何种类财产以及签订契约的权力”的条款,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一条;新加坡宪法中后来加入的那些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也是限制了再限制,和我国的“不准游行示威法”思维上如出一辙。
除了宪法里对私人权利的轻视外,一般法律也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让步,与私人经济权的缺失相对的,国营企业的权力被广泛规定并维护,在社会福利建设面前,则往往要求企业和个人进行让步,这和同样出身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完全相反。
和一般法治的思想不同,新加坡的法律预设政府是善的,是不需要防范的,因此司法权会主动出击维护政府的权威。比如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曾批评新加坡国家领袖实行中国传统的“王朝政治”,被处罚金95万新元,这个事件的名气很大。
在正常的刑法体系中,证据不足是不能够判决一个人有罪的,这在中国司法界也是基本逻辑,中国司法的问题是被行政权力左右。而新加坡刑法体系本身就容许警方不定期拘留一些有足够目击证人或证据而无法提控的嫌犯,因此在新加坡一个嫌疑犯被长期羁押是不足为奇的。
新加坡的法律还有极法化和泛道德化的特点,它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90年代末国人对新加坡随处可见的罚款大加赞赏,而这只是新加坡法律的冰山一角。人们的生活习惯,行为作风,两性关系,只要被主流道德排斥,就会立法予以禁止,比如以前有名的长发禁令,与韩国军政府时期不同,这种极其民粹化的规矩是制度化运作的结果而不是长官意志的体现。
在这之外,新加坡还有严刑峻罚这一显著特征区别于其他的法律体系,这大概与它的泛道德化的价值取向不无关系,因此它的国家虽小,却是国际上反对死刑的组织的重点关照对象。
正因为新加坡拥有的是这样一套法律体系,它的“法治”才最为我国官僚欣赏,每年组织司法界人员大量的参观考察,只有这样的法治体系,不会和我国政治体系相冲突,我国法治不健全,信奉自由的人该谢天谢地才对。
这样修出来的宪法是体现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而不是确认个人权利的,换句话说,这与布坎南那种设计立宪的区别是很大的。新加坡宪法并不把人权看做绝对权利,首先数量上规定的权利有限,绝大多数都是消极权利,宪法不但不规定怎么保护私有财产,还反倒曾有“政府应有取得、持有和处分任何种类财产以及签订契约的权力”的条款,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一条;新加坡宪法中后来加入的那些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也是限制了再限制,和我国的“不准游行示威法”思维上如出一辙。
除了宪法里对私人权利的轻视外,一般法律也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让步,与私人经济权的缺失相对的,国营企业的权力被广泛规定并维护,在社会福利建设面前,则往往要求企业和个人进行让步,这和同样出身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完全相反。
和一般法治的思想不同,新加坡的法律预设政府是善的,是不需要防范的,因此司法权会主动出击维护政府的权威。比如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曾批评新加坡国家领袖实行中国传统的“王朝政治”,被处罚金95万新元,这个事件的名气很大。
在正常的刑法体系中,证据不足是不能够判决一个人有罪的,这在中国司法界也是基本逻辑,中国司法的问题是被行政权力左右。而新加坡刑法体系本身就容许警方不定期拘留一些有足够目击证人或证据而无法提控的嫌犯,因此在新加坡一个嫌疑犯被长期羁押是不足为奇的。
新加坡的法律还有极法化和泛道德化的特点,它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90年代末国人对新加坡随处可见的罚款大加赞赏,而这只是新加坡法律的冰山一角。人们的生活习惯,行为作风,两性关系,只要被主流道德排斥,就会立法予以禁止,比如以前有名的长发禁令,与韩国军政府时期不同,这种极其民粹化的规矩是制度化运作的结果而不是长官意志的体现。
在这之外,新加坡还有严刑峻罚这一显著特征区别于其他的法律体系,这大概与它的泛道德化的价值取向不无关系,因此它的国家虽小,却是国际上反对死刑的组织的重点关照对象。
正因为新加坡拥有的是这样一套法律体系,它的“法治”才最为我国官僚欣赏,每年组织司法界人员大量的参观考察,只有这样的法治体系,不会和我国政治体系相冲突,我国法治不健全,信奉自由的人该谢天谢地才对。
像这种小国,挨到了马六甲,当然能富裕,有的小国,地段差没资源,就比大国难富裕多了,所以小国不是最重要的条件。
2007年的人均GDP排下来,美国还在第九位呢。
即便依了这个结论,也不要忽略,任何一个小国,都具备特大型企业的规模。
至于政策被贯彻是否是好的,是否老百姓就好,这就回到了的源头,政策是否是好的问题,这又引发另外一个问题,集权的决策和民主的决策那个更有效的问题。而要讨论民主和集权哪个更好的问题,即需要考察实际的形势,也需要考察目标和路径之间的关系问题(先效率还是先公平?,先工业还是先农业?先国家还是先个体?藏富于民好还是集中办事好?),还需要考率政策实施的难易度问题。
至于改革如此兴盛,它可是从上到下,而不是从下到上的。当然中央即有左派,也有右派,还有大量的机会主义者,这就是政治嘛,总是在信仰、政策和实用的马基雅维利之间平衡。现在dang是有很多的问题,国有经济,政治民主,但是我是认为,如果我们的大力改革最终会成为前苏联一样的结果,那么这样的改革是不可取的。至少如果现在进行太过于激进的改革,左右派恐怕是会决裂,那么会不会乱,到时候如果新疆和西藏再闹一闹又会怎么样,就算闹了会不会最终又是一个强权人物上台什么结果也没有,所以我赞成小步的改革,但是不同意动态多,也赞成在放松一部分的时候需要加强另外一部分,以保障整个框架不会散了(这就是改革和四项基本原则同时坚持的原因)。
兔菊耐心真好。
如果你遇见梅德韦杰夫,他一定会告诉你他现在急切想搞一次激进的私有化改革,这说明什么?这已经是2009年了,如果曾经的改革是激进的,并且激进到位了,他有可以改的地步吗?如果你找得到,可以去看一下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编于1987年的《戈尔巴乔夫领导的苏联经济体制改革》,看一下在苏联解体之前,我国是认为它的改革过快还是过慢。
二、关于改革和风险的问题。既然说到民间的冒险,那么我们中央领导层是不是也是在冒险,liushaoqi当年是不是冒险,zhaoziyang和huyaoban是不是在冒险,邓老在1989年面对chenyun这些党内左派的元老的时候又是不是在冒险。何况我并不认为牟其中的所作作为在今天应该就被称之为好,他的南德和德隆、托普一样在今天也有诈骗的味道,最多他们也只能算和秦池,早期的巨人,三株,太阳神这些流星一样的企业一样无法把握扩展的节奏,过于自信而倒置垮塌,这即使到今天也还是一样(比如06年倒下的孙宏斌的顺驰)。也许华晨的仰融,铁本的戴国芳,健力宝的李经纬他们几个才算得上政策的牺牲品。
三、关于市场化。除去垄断、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等明显的市场缺陷之外,市场改革还面临市场化过程中执行层面的问题,市场改革并不等于放任,价格改革时候的物价失控,而双轨制倒置的黑市,还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制长流失,下岗工人的痛苦和政府面临的阵痛,这些都是市场改革过程中已经有的教训,当然改革是方向,不能因噎废食,但也不能暴饮暴食。更何况,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再到新自由主义,或许现在又在某种程度上怀旧凯恩斯和马克思,政府控制和市场自由的度在哪里也还是一个没有定论的东西。至于你说的小额高利贷,它当然是具有正面作用的,但我可亲眼见识过它带来的家破人亡。这市场也是一柄双刃剑,使不好也会伤了自己。
四、关于苏联的改革。我无法遇到梅德韦杰夫,即使遇到他恐怕也不会想说要搞激进的私有化(叶利钦的私有化就是前车之鉴),即使他想恐怕也说不服普京,而正是普京重新从叶利钦激进的私有化(突然死亡法)带来的寡头手里收回大型企业,而正是这些金融、能源的寡头剥夺的人民的财富,过犹不及这就是最深刻的教训。如果要讨论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那么他的改革从经济市场化开始,同时从不再进行“布拉格之春”,“匈牙利事件”这类的意识形态干预,然后允许思想多元化,最终怎么样?最终他无法控制局面,左派认为他背叛革命,右派认为他思想保守,最终传统的亚纳耶夫政变,而在失败之后形势集聚右倾,叶利钦这个机会主义者架空了苏共,最终就是整个苏联解体。而叶利钦带个俄罗斯什么东西?除了一个一个毫无改进的烂摊子外,恶化的民生,少数的巨富和寡头外还有什么?俄罗斯恢复尊重是在普京手中,而他恰恰是重新国有化核心行业之后才真正重振俄罗斯。我并不想说明国有化更好,也不认为我们不需要改革,我只想说,过犹不及,失控的改革会毁掉已有的成果。看看1989年运动的结果对整个改革氛围的影响就知道了。
2 你要是弄不清俄罗斯寡头的来源,我也不想多说
3 读书会者,你去我可不去
所以,多说无益呢。
你若是说,叶利钦的改革非常失败,我一点也不会反对;但你的说法是如此吗?你是硬把休克疗法和寡头化扯到了一起。休克疗法,本来是一种正常操作,指宏观调控里的财政货币双紧,以不顾失业率的牺牲挽回通胀败局,我不说这种模型是否过于简单,但它本身是不带任何意识形态取向的。我国集中指责的,则是并不属于这个宏观调控涵盖内的大众私有化而已,所谓国有资产不能瓜分,瓜分了就要寡头化,厉以宁有明确的此类说法。
我要说的就是寡头化与这种瓜分是无关的,更准确是相反的,正是由于叶利钦政权逐步走向集权,配合这种需要,将私有化策略倒向权力大腕才导致寡头兴起,和大众私有化完全逻辑相反。这种大众私有化快不快呢?连指责它的人的理由都是它的票面价值跑不过通胀,你说它快还是慢?当然票面价值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企业价值本被限制在这个范围内,即使企业的价格变贵了,这些“票面价值”的兑换券,价格也同样程度的变贵了,跑不过通胀,实际是1993年企业重新股价而兑换券保持不变后的局面,按说私有化进展了一年了,就算不激进,也该有相当数目到位了吧?可惜俄罗斯这段时间政局不稳,改革还真就没推开去。到1994年,全国私有化计划中的企业,只有两成股权为外部自然人和法人持有,绝大多数还在企业内部没往外放,至此,被我国算作休克的一部分的企业改革也就这么作废了,你可以去查查通胀率,看看不变的票面是不是实质作废了。
到1994年,俄罗斯改革途径已经变成了“把国有大型企业改组为集生产、销售、金融活动为一体的金融-工业集团”,这一时期,就是寡头的形成时期,从这一时期的立法和政策就可以看出来:《促进金融工业集团建立并展开活动的措施》(1995,4月)、《关于金融工业集团的联邦法》(1995,11,30)、《关于促进银行与产业界一体化》(1996,4月)。在这种思维之下,企业被抵押给银行,在政府没还债的情况下,就落到了寡头手中,这是寡头化的主要途径,西伯利亚石油公司、尤卡斯石油公司、辛丹卡石油公司、俄罗斯电视网等一系列有名的寡头企业都是以这种方式形成的。俄罗斯指责这不是私有化是官僚资产阶级窃取国有企业的人并不算少。
从94年,到97年为止,这种寡头私有化才算是完成了,其中97年是上述操作的最高峰时期。回到本身的话题,国内是很少谈后面的这种内部消化式的私有化的,对瓜分企业的票面贬值问题倒是毫不避讳,真不理解读那些资料的人逻辑是怎样转过来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按照把大众私有化纳入“休克疗法”的那种定义,还是字面的理解“改革速度”,俄罗斯寡头化都和“激进”关系相反,它完成这一改革的97年,被我国视为“渐进”典范的匈牙利也都完成了全部私有化。
仅就可以说的历史说这些,至于你1——3里面做的那些评述,我不想回应,你也许是学经济学的,我只说一句,中庸不等于聪明。
不用再多回我了,价值观是没法谈的。